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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11个药品,平均降幅60.1%

时间:2023-03-02   来源:网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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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最新版国家药品目录新增111个药品,新入目录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新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

医生和患者有了更多临床选择

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纳入了慢性病、抗肿瘤、抗感染、罕见病等领域的药品。新增的药品绝大部分是5年内上市的新药,其中23个药品是2022年新上市的。

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2个新冠治疗用药,以及7个罕见病用药,22个儿童用药等被成功纳入目录;在肿瘤治疗领域,不仅新增了洛拉替尼、赛沃替尼等新药,原目录内的恩沙替尼等药品价格也显著下降;在罕见病领域,新增了治疗成人复发型多发性硬化(RMS)的富马酸二甲酯肠溶胶囊、治疗肺动脉高压的曲前列尼尔注射液、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的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等药物。医生和患者有了更多临床选择。

大量品种取消支付限定

本次调整,其中一个大的改变是取消或缩小了很多药品原来的支付限定,很多药品因此而得以“解禁”。

医保目录中的备注栏,限制了药品的支付范围。要么限制适应症,要么限制使用的医院等级或者特定医疗场景,总之,只有符合限定范围内的费用才能医保支付。取消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扩大受益人群也是为了更加方便医院处方和患者使用。

以往,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医保药品的支付限定对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避免临床滥用、不合理大处方的出现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近些年,随着新药审批的大大加速,许多创新药在获批上市后不久就被纳入医保目录,临床医师和医院从业管理者对药品的了解不够,在这种情况下,逐步放开和取消药品的支付限定,使得报销范围等同于说明书,能极大地方便医院处方和患者使用,避免造成社会误解和争议。

目录准入增加了竞价准入的渠道

此次目录调整新增加了竞价规则,有17个非独家药品通过竞价方式准入目录并确定医保支付标准。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购买竞价药品市场价超出支付标准怎么办,记者咨询了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

据了解,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对于竞价药品,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实际市场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按规定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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