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对外发布关于征求《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调整意见)的通知。
医疗资讯网了解到,该调整意见系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组织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专业组研究并形成。其中对于部分医美产品监管类别调整中,通知显示: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溶液,由注射器以及预装在注射器中的填充材料(一般以透明质酸钠为主要成分)组成,产品用于注射至面部真皮层,主要通过所含透明质酸钠等材料的保湿、补水等作用,改善皮肤状态,拟按照III类器械监管。子目录为13-无源植入器械,09-整形及普通外科植入物,二级产品类别为02整形用注射填充物。
透明质酸钠具有较强的亲水性,医美行业常会利用其“锁水”,如以透明质酸钠为主要成分的溶液注射至面部真皮浅层以改善皮肤状态——“水光针”。近年来随着轻医美项目越来越受到爱美人士的青睐,水光针成为了医美的入门级项目。但目前市场上大部分水光针并未取得第Ⅲ类医疗器械的资质证明。据《风口财经》报道,相关业内专家指出,“目前看到的所有水光产品如果很严格地看,没有一款是合格的,都是妆字号或特妆,或者一类械、二类械,有三类械但是适应症都是不合适的,适应症都是眼科、腹盆腔、骨关节腔,全都是不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