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通知,就加强本市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提出要求。各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动态开展应急预案编修工作。
根据要求,各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紧密结合卫生应急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预案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现实需要,编制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以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预案。
各区、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已编制及应修订的预案,动态开展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须涵盖突发急性传染病(鼠疫、霍乱、人禽流感、新冠肺炎、埃博拉出血热等)、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突发中毒事件、核与辐射事件等类别;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须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类别。既往没有预案的要抓紧组织编制,已有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调整、公共卫生风险改变或应急资源变化及其他重大调整等情形,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不同层级、类型的预案可各有侧重,但都要注意明确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的处置原则;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体系;明确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开展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求;明确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明确卫生应急各项保障措施。
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定期组织实施预案培训和工作研讨,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演练完成后,应及时总结、评估,提出完善预案的意见。公开发布的卫生应急预案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突发事件预防、应对、自救互救知识,提升公众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知识水平和处置技能。